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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走競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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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走 競走 競走 競走 是在日常 行走 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長距離體育運動,起源於 英國 。雖然也是徒步競賽,但是與 跑步 不同。競走運動員在比賽過程中雙腳不能同時離開地面,否則視為犯規。由於邁步會降低距離,因此為了達成目標,競走的運動員必須維持跟八百公尺跑者一樣的速度頻率。 [1] 奧運會 的競走比賽分為 20公里競走 和 50公里競走 ,在 公路 上進行。 規則 [ 編輯 ] 2005年赫爾辛基田徑世錦賽男子20公里競走比賽的場景。注意圖中最右側的運動員雙腳都已離地,構成犯規。 [2] 競走有兩項重要規則 [3] [4] 。第一個規定為,後腳的腳尖在前腳的腳跟著地前不能離地。違反本項規則則被視為「離地」(loss of contact)。第二項規則要求前腳著地時必須伸直不得彎曲,違反本項規則被視為「膝蓋彎曲」(Bent Knee)。這兩項規定都會由裁判以人眼判斷,不過如果由高速攝影機會發現有時候還是會有雙腳離地的情況,但是往往人眼是觀察不出來的。 競走員依靠擺動手臂接近臀部的方式幫助他們持續接近地面,如果有人注意到競走員的肩膀抬了起來,這有可能是雙腳離地的象徵。一般會注意到競走員會誇張地晃動臀部,事實上是全力地旋轉髖骨。競走員會如此,是由於保持身體往低,並且達到跨步的最大距離。快速地旋轉髖骨可以增加走路速度,並最大限度地減少腳離地的風險。邁步短且快,藉以策動腳尖往前移動,也得以最大限度地減少腳離地的風險。世界級的競走員(男性或女性),在二十公里的競走當中平均四到五分鐘內可以走完一公里。 [5] 競賽距離 [ 編輯 ] Shaul Ladany  (center), in 1969 競走可以從短距離 3公里競走 (1920夏季奧運正式項目),一直到 100公里競走 。正式紀錄最長為50英里(80.5公里)競走;男子的50英里競走正式紀錄最快為 以色列 選手 en:Shaul Ladany ,1972年於 紐澤西 創下,花了7:23:50,打破了自1935年以來的紀錄。 [6] [6] [7] [8] [9] 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正式項目當中,則是以 20公里競走 (男子與女子組),以及 50公里競走 (只有男子組)為主。 裁判 [ 編輯 ] 競走比賽中有裁判會從旁觀察判定。當裁判發現有違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