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教育
社會教育 |
社會教育的意義,綜括有三說:第一認為社會教育即是教育全體,社會教育化、教育社會化為其理想;第二認為社會教育即是學校教育以外的教育 活動;第三綜合上述二種說法,認為社會教育其有廣狹二義。茲試提社會教育的新界說為:「社會教育與學校教育同為一種重要的教育方式,其目的在共同促進全國 國民身心之充分發展,社會生活之全面改善,社會文化水準之普遍提高,以增進國家社會之繁榮與進步。」
許多社會教育學者強調社會教育具有幾項特質:一、社會教育的對象是全民的;二、社會教育的內容是生活的;三、社會教育的時期是終生的; 四、社會教育的場所是廣袤的;五、社會教育的方式是多種的;六、社會教育是改進社會全體的。可見社會教育不僅將教育活動推廣到整個社會,使所有民眾都可以 接受,都有接受的機會,而且也使教育擴及於人的生活之每一部分,俾其整個生活獲得改善,促進社會的發展。
世界各主要國家,如美、英、法、德、日、北歐等國,雖未必有社會教育之名,但其所謂成人教育、繼續教育、成人推廣教育、擴充教育、民眾教 育、社會意識教育或終生教育等,皆有社會教育之實。這些國家由於工業化、現代化的結果,為了提高成人的公民教育水準,增進國民職業和生產智能,都積極辦理 社會教育,其重點諸如:職業補習教育、大學推廣教育、圖書館博物館教育、廣播電視教育及休閒坐活教育等均甚發達與普及。
近三十年,我國社會教育的主要動向是:一、社會教育主要目的在復興中華文化;二、社會教育主要方法在透過各級學校,與社會教育機構配合辦理;三、建立縣市文化中心,以加強辦理社會教育事業和活動。
民國六十六年,蔣總統經國先生昭示「建立每一縣市文化中心,包括圖書館、博物館、音樂廳。」其實文化中心工作?是廣義的社會教育。現在各 級政府已在積極籌畫辦理文化中心館舍建築和文藝活動,將來文化建設大舉展開之後,乃是政府與民間繼續推動中華文化復興向下紮根的具體措施,這也是社會教育 積極發展的契機,屆時必可促進我國社會之物質條件與精神生活互相配合,生活水準與生活素質同時提高,早日建設安和樂利的理想社會。(李建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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