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人越货

杀人越货



名称:杀人越货拼音:shā rén yuè huò
出处:《尚书・康诰》:“杀越人于货,�〔晃匪溃�罔弗憝。”释义:越:抢劫。害人性命,抢人东西。指盗匪的行为。
近义词:谋财害命、打家劫舍反义词:舍己为人
用法:贬义
  杀人越货
  shā rén yuè huò
  〖解释〗越:现多翻译为抢劫之意。
  〖出处〗《尚书·周书·康诰》:“ 杀越人于货,暋不畏死,罔弗憝。”
  〖事例〗贫民变乘势闯入富家,~,抢劫至两昼夜。 ★ 蔡东藩《五代史演义》
  〖用法〗作谓语、定语;指盗匪的行为
  杀人越货现在汉语的解释本是害人性命,抢人东西,事实上这是对其本意的曲解。其中越字的含义并非是抢劫的意思,而是一个名词,在《包公案》中亦有提及:“丁姓之火,岂可移于丙头;杀人越货,焉能驾言秦产。”是的,因邻被冤告而上诉之词,由此可以看出其该意义是说:不可是非不分,黑白巅倒。就这两句而言,它的本意是丁姓之火( 中国古代哲学中南方是丙 丁火,而丙火又称阴火,丁火称阳火,丁姓之火指的是阳火)不可误做丙姓之火(阴火);抢了别人(越,古地名,这里用越指别处人或别人)怎么能称是自家的东西(秦,古地名,这里指的是自己人的东西)。此处很明白的是,越并非抢劫之意,而杀才是抢夺或抢劫之意。
  《周书·康诰》亦有:“杀越人于货”,其越人是一词意,而非越是抢劫之意,不可理解为“杀(动)越(动)人(名)于(介)货(名)”的,且自古并未有“杀越”一词,所以其本意仍是“杀(动)越人(名)于(介)货(名)”,这里越人成为一个泛指他人,而非特指越地人。
  后人用及此语,渐演化为害人性命,抢人钱财之意,泛指盗匪所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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