鳳冠霞帔唐代白居易在《霓裳羽衣舞 歌》中詠道:“ 虹裳霞帔步搖冠,鈿瓔累累佩珊珊。”
鳳冠霞帔
詞目 | 鳳冠霞帔 |
發音 | fèng guān xiá pèi |
釋義 | 舊時富家女子出嫁時的裝束,以示榮耀。也指古代貴族女子和受朝廷誥封的命婦的裝束。 |
出處 | 唐代白居易在《霓裳羽衣舞 歌》中詠道:“ 虹裳霞帔步搖冠,鈿瓔累累佩珊珊。” |
示例 | 1.元·楊顯之《瀟湘雨》第四折:“解下了這金花八寶鳳冠兒,解下了這雲霞五彩帔肩兒,都送與張家小姐妝台次,我甘心倒做了梅香聽使。” 2. 《醒世恆言·張廷秀逃生救父》:“花燭之下,烏紗絳袍,鳳冠霞帔,好不氣象。” 3. 《紅樓夢·第五回》 :後面又畫著一盆茂蘭,旁有一位鳳冠霞帔的美人.也有判雲:桃李春風結子完,到頭誰似一盆蘭.如冰水好空相妒,枉與他人作笑談。 4.清·吳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五十八回:“擇了吉日迎娶,一般的鼓樂彩輿,鳳冠霞帔,花燭拜堂,成了好事。” |
鳳冠:古代貴族婦女所戴的禮冠。鳳冠,因以鳳凰點綴得名。鳳凰是萬鳥之王,所以只有皇后或公主才配得上它,通常只在隆重慶典,如婚禮上才戴;古代普通平民一概不能佩戴。明清時一般女子盛飾所用彩冠也叫鳳冠,多用於婚禮時。
霞帔:亦稱“ 霞披 ”、“ 披帛 ”,古代婦女的一種披肩服飾。以其形美艷麗如彩霞,故名“霞披”。披帛以一幅絲帛繞過肩背,交於胸前。宋以後定為命服,將它列入禮服行列之中,隨品級高低而不同,非恩賜不得服。《事林廣記 ·服飾類》載:“晉永嘉中,制絳暈帔子,令王妃以下通服之。”明代始為命婦品級的服飾,發展成了霞帔,大領對襟是它的一大特點,所以又稱為對襟長袍,它的形狀宛如一條長長的彩色掛帶,每條霞帔寬三寸二分,長五尺七寸,服用時繞過脖頸,披掛在胸前,下端垂有金或玉石的墜子。另外它左右胯下開叉,有水袖,是華貴又奔放的休閒服飾。明代對霞帔作了詳細規定,自公侯一品至九品命婦,皆服用不同繡紋的霞帔。明代皇室或貴族服用此式較為普遍。另指道家的一種貴重服裝。
唐代白居易在《霓裳羽衣舞 歌》中詠道:“虹裳霞帔步搖冠,鈿瓔累累佩珊珊。”古代貴族婦女往往以鳳凰為冠飾。明製,皇后禮服的冠飾有九龍四鳳。明神宗定陵出土了四頂鳳冠,龍鳳數目各不相同。其中一頂為六龍三鳳,龍在頂兩端,口銜長串珠滴,似有戲鳳之意。正面有三隻展翅鳳凰。冠后下方有左右各三扇博鬢,展開後如同五彩繽紛的鳳尾。皇妃、公主、太子妃的鳳冠九翬四風。翬是有五彩的雉。一品至七品命婦的鳳冠沒有鳳,繡有不同數量的雉。
明清時一般女子盛飾所用彩冠也叫鳳冠,多用於婚禮時。古時那些頭戴鳳冠身披霞帔的出閣女子,在人生最幸福的那一天可以裝扮得如斯華麗:纓絡垂旒,玉帶蟒袍,下面百花襉裙,大紅繡鞋,一抹濃艷滿身喜慶,一如心中漫溢的幸福。
霞帔
霞帔是宮廷命婦的著裝。平民女子只有出嫁時才可以著——按照華夏禮義,大禮可攝勝,就是祭禮、婚禮等場合可向上越級,不算僭越。命婦的霞帔在用色和圖案紋飾上都有規定。品級的差別主要表現在紋飾上,如下分別列數:
一、二品命婦霞帔為蹙金繡雲霞翟紋(翟即長尾山雉);
三、四品為金繡雲霞孔雀紋;
五品為繡雲霞鴛鴦紋;
六、七品繡雲霞練鵲紋;
八、九品繡纏校花紋。
三、四品為金繡雲霞孔雀紋;
五品為繡雲霞鴛鴦紋;
六、七品繡雲霞練鵲紋;
八、九品繡纏校花紋。
根據《大明會典》記載:常服,大衫霞帔:衫——黃色,兩領直下一尺,間綴紐子三。後身長於前身,行則摺起,末綴紐子二,紐在掩紐之下,拜則放之。霞帔——並列兩條,尖端縫合,垂在身前,挂墜子,平端收納於大衫身後三角形兜子內。深青為質,織金雲霞龍文,飾以珠。用玉墜子,瑑龍文。鞠衣:紅色,胸背雲龍文,飾以珠。四襈襖子(即褙子):深青為質,金繡團龍文。大帶:紅線羅為之,有緣。馀或青或綠。緣襈襖子:黃色。紅領褾襈裾,皆織金采色雲龍文。緣襈裙:紅色。綠緣襈,織金采色雲龍文。玉革帶:青綺鞓,描金雲龍文。玉飾件十,金飾件四。玉花採結綬、紅線羅繫帶一、白玉雲樣玎璫二(如佩制,每事上有金鉤一)。青襪舄,與翟衣內製同。
鳳冠
根據《大明會典》記載:常服,鳳冠:雙鳳翊龍冠,以皂縠為之。附以翠博山。上飾金龍一、翊以二珠翠鳳,皆口銜珠滴。前後珠牡丹花、蕊頭、翠葉、珠翠穰花鬢、珠翠雲等。三博鬢(左右共六扇)。有金龍二各銜珠結挑排。
明朝皇后至九品文官妻皆可穿著,按地位等級高低在顏色、花紋、裝飾和用料上有所不同.明朝庶人女子在結婚時也可穿著鳳冠霞帔。
姑娘在出嫁時何以能打扮得如此高貴,同皇上的“娘娘”並起並坐,享受這等至高無上的榮譽呢?這裡流傳著一段動人的故事:
南宋王朝腐敗,金兀術南侵京城臨安(杭州),康王趙構不敵金兵而棄城南逃。過錢塘,跨曹娥,金兵仍窮追不捨。康王於是經奉化直奔寧海而來。到西店境內的前金村時,忽見路邊有座破廟,廟前曬場的谷籮上坐著一位村姑。村姑見康王逃來,急中生智,叫康王藏到谷籮里,自己仍若無其事地坐在谷籮上面。當金兵追到問姑娘是否有人路過這裡時,村姑不慌不忙地用手一指說,他們向南邊逃去了。金兵信以為真,向南邊猛追而去。結果康王躲過了這場殺身之禍。康王對這位村姑用巧計瞞過金兵,使他絕路逢生,萬分感激,當即向姑娘許諾,若有重登皇位之日,她可以“娘娘”的名義,在出嫁時享受坐花轎、戴鳳冠、著霞帔的殊榮。不久,康王得救,重歸金殿。他對昔日那位村姑許諾的“金口玉言”銘記在心,於是下旨賜封這位村姑為“娘娘”,在出嫁時可以真正享受鳳冠霞帔的特殊榮譽。同時還修建了那座破廟,並親筆題寫為“皇封廟”。想那鳳冠霞帔原是后妃之服,拜天地又是帝王的郊天之禮,中國民間傳女子的一生亦是王者。後來鄉村姑娘在出嫁時也都紛紛效仿,穿戴起鳳冠霞帔,這就是人們所美譽的“浙江女子盡封王”的故事。這種風俗遍及浙江各地流傳了800多年,直到解放後才逐漸廢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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